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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内容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的注册资金

公司的股东在申请设立公司时,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协商后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公司成立后,由股东按确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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